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院友會理監事選舉辦法

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院友會  理監事選舉辦法

第一條 本辦法依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院友會(以下簡稱本會)組織章程第三章第六條所制定。

第二條  投票資格:本辦法所稱會員係指本會組織章程第二章所定之會員。所有會員皆可參與投票。

第三條 選舉日期:理監事選舉該年度之會員大會當天。

第四條 提名辦法:
1.選舉日前40天由本會理事會於國立清華大學生命科學院院友會網站(以下簡稱本會網站)公告提名。
2.會員須登入本會網站提名。
3.提名人須具名,且先與被提名人聯絡,確認參選意願後再提名。提名時須提供被提名人的聯絡方式和政見。
4.提名截止日為選舉日前25天。
5.提名截止後,本會理事會須聯絡被提名人,確認其參選意願與政見後,於選舉日前15天將理監事候選人名單與政見公告於本會網站。
6.理事會聯絡被提名人時係依照提名人所提供之聯絡資料。聯絡歷程須記錄於本會網站。理事會至選舉日前16天仍無法確認其參選意願與政見之被提名人不具備候選資格。

第五條 投票通知:由本會理事會寄出E-mail或紙本會員大會暨投票通知函。

第六條 投票方式有「現場投票」與「網路投票」兩種,由各會員自行選擇。每位會員只能選擇一種投票方式,不得重複投票。

第七條 現場投票:
1.投票時間:於理監事選舉該年度之會員大會中擇一時段舉行現場投票。該擇定時段須於該年度會員大會暨投票通知函中公告。
2.選票由本會理事會於投票前現場發放。已進行過網路投票動作之會員不得領取選票。
3.採無記名連記法。選舉人在選票上僅能圈選理事五人、監事三人以內方為有效票。以上圈選人數係配合本會組織章程第三章第六條之理、監事人數而制訂,該條文修改時,本款之圈選人數須隨之修改。
4.開票時間:現場投票結束立即開票。

第八條 網路投票:
1.投票時間:理監事候選人名單公告後,會員即可登入本會網站投票。網路投票截止時間為會員大會之開始時間。
2.採無記名連記法。選舉人在選票上僅能圈選理事五人、監事三人以內方為有效票。以上圈選人數係配合本會組織章程第三章第六條之理、監事人數而制訂,該條文修改時,本款之圈選人數須隨之修改。
3.本會網站僅記錄各候選人之得票數,不得記錄各會員之投票人選。
4.開票時間:現場投票開票結束後立即開票。

第九條 當選
1.得票數高者當選。兩人以上得票數相同且將因此造成當選人數超額時,票數相同者以畢業級別較早者優先當選。票數及畢業級別皆相同者,由本會理、監事會協調後決定當選人。
2.當選名單確認後由本會理事會於本會網站上公告。

第十條 理監事交接:本會理、監事應於當選結果公告後兩週內會同新任理、監事召開理、監事會議。會中須選舉新任常務理、監事,並啟動各項交接程序。